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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欧洲语言文化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2022-10-18     (点击: )

         

欧洲语言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以学业和科研与社会实践为考核内容,评分包括以下内容:1)学习成绩占30%;2)科学研究占30%;3)专业竞赛和专业语言服务占30%;4)思想品德和社会实践占10%。各项得分乘以各项系数后累计总分为最后得分,即:

 二三年级总分=学习成绩×30% + 科学研究×30% + 专业竞赛和专业语言服务×30%+思想品德与社会实践×10%

 一年级总分=学习成绩×90%+思想品德与社会实践×10%

一、学习成绩的计算方法

 在校生申请人的学习成绩综合考虑入学以来专业课成绩

 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习成绩核算:上一学年专业课成绩平均分

 一年级研究生学习成绩由入学录取成绩核算: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

 国外修读课程成绩由学科认定为百分制分数进行核算。

二、科学论文、著作、研讨会发表论文等计分标准

 

 

 

学术论文

SCISSCIISTPEI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30分/篇

1.所有成果均应有出版物原件证明,否则不予计分不接受 “用稿通知”和“出版合同”

2.学生提交的非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不得超过4篇,每正文字数不得少于3000,否则不予计分。

3.对于CNKI来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学生需提供CNKI下载的论文PDF

4.在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译文分数为相应期刊上的学术论文分数×80%出版学术译著分数为相应学术著作类分数×80%

5.合作成果根据作者先后顺序按(6:3:1或7:3)比例分配得分。若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排名第四以后作者不能分享该论文得分。第一作者和评奖人单位应明确为天津外国语大学,否则不加分;

6.同一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加;

7.参编、翻译著作文字在2万字以下的,不加分;

8.会议宣读论文必须有录入该文的大会议程和论文集(论文集光盘);收入论文集的必须有论文集(论文集光盘),否则不予加分。同一论文在不同的学术会议上宣读或收录,计最高分,不累加;

9.学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应附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20%。

该部分上限为50分。

 

北大核心期刊、CSCD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25分/篇

国外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20分/篇

CNKI来源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10分/篇

CNKI来源期刊(刊载量<50篇)发表的学术论文

5分/篇

CNKI来源期刊(刊载量50篇)发表的学术论文

3分/篇

 

 

 

学术专著

 

工具书

 

规划教材

 

 

独自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0万字以上

30分/部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10万字以上

25分/部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5万至10万字

20分/部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2万至5万字

15分/部

编写工具书10万字以上

20分/部

参加编写工具书2-10万字

10分/部

独自出版本专业国家级规划教材10万字以上

30分/部

参编本专业国家级规划教材10万字以上

25分/部

参编本专业国家级规划教材5万至10万字

20分/部

参编本专业国家级规划教材2万至5万字

15分/部

独自出版本专业省部级规划教材10万字以上

25分/部

参编本专业省部级规划教材10万字以上

20分/部

参编本专业省部级规划教材5万至10万字

15分/部

参编本专业省部级规划教材2万至5万字

10分/部

 

会议论文

SCI、SSCI、ISTP、EI收录的会议论文

20分/篇

收入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论文集(正式出版)的论文

8分/篇

在全国或国际学术会议宣读的论文(主旨宣读)

8分/篇

在全国或国际学术会议宣读的论文(非主旨宣读)

5分/篇

三、科研立项计分标准

级别

作者排名顺序

作者得分(分/项)

 

省部级

1(主持)

30

 

若科研成果是合作项目,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如与其他教师合作,该研究生获得其相应排名得分。

该部分上限为50分。

 

2-4

10

4-6

8

导师证明参加

8

市教委(局)级

1(主持)

20

2-4

8

4-6

5

导师证明参加

5

 

1(主持)

10

2-4

3

4-6

1

导师证明参加

1

四、专业竞赛获奖计分标准

级别

奖项名次

得分(分/项)

 

全国性

一等奖

30

 

专业竞赛团体奖,所有成员均获得该项相应名次得分。专业类竞赛等级由学科认定。

 

该部分分数上限50分;

二等奖

25

三等奖

20

优秀奖(参与奖)

10

地区性

一等奖

25

二等奖

20

三等奖

15

优秀奖(参与奖)

10

 

一等奖

15

二等奖

10

三等奖

5

优秀奖(参与奖)

3

  1. 专业语言服务计分标准

服务项目类别

级别

参考得分(分/项)

 

会谈接待陪同专业类翻译

国家级

10

1.会谈翻译须以学校院系派出为准,由学科认定分数。

2.学科辅助工作包括教学实践,导师助理,教管助理等。

3.公共平台类包括媒体,公众号等。

4.其他由本学科派出的专业活动可由学科具体认定后由学院统一赋分。

该部分分数上限50分;

省级地区级

8

校级

5

参与学科专业教学辅助工作

50学时以上

10

30-50学时

8

10-30学时

5

导师证明参与

2

公共平台类专业翻译或相关服务

由学科认定

2-10

六、思想品德和社会活动计分标准

思想品德40分

(一)思想品德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主要负责人

主要参与者

国家级

30

20

30

省部级

20

10

20

委局级

10

5

10

 

5

2

5

说明:

1.获奖部分的分数上限为30分;

2.受表彰者须出示表彰文件、证书原件;

3.先进集体指先进党支部、团支部等。同一集体因同一原因获不同“先进集体”称号,计分取最高分,不累加;

4.同一事迹受不同级别表彰者,计分取最高分,不累加。

(二)活动考勤

参加指定学术活动、社会实践等工作全勤者计10分,无故缺席1次减2分,累计减分。

社会活动60分

获奖名次

获奖等级

活动类别

非专业竞赛

非学术文章

实践活动

国家级

1

30

30

30

2-3

26

26

26

4-5

22

22

22

省部级

1

20

20

20

2-3

16

16

16

4-5

12

12

12

委局级

1

10

10

10

2-3

8

8

8

4-5

6

6

6

 

1

5

5

5

2-3

4

4

4

4-5

3

3

3

说明:

1.该部分的分数上限为60分;

2.非专业竞赛指创新创业类、素质拓展类英语竞赛。若为团体,所有成员均获得该项相应名次得分;  

3.实践活动表现突出者按相应级别的一等奖计分。同一活动获不同等级奖,计分取最高分,不累加;

4.非学术文章指建设性意见报告、通讯简讯等,本项加分仅限第一作者,总数不超过4篇;

5.按课程要求参加的各类实践、实习,不应加分;

6.所有的支撑材料必须有相关证明或证书,级别以落款公章为准。

附:2022年思想品德、社会活动清单

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材料的有效时间规定: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参评材料为在校期间的成果及获奖,曾经参评过国奖的材料不予重复计算如出现异议,提交欧洲语言文化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

              欧洲语言文化学院

              202210

 

附件【附件-2022年思想品德+社会活动清单.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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